推!米那娃之梟最新力作!
米那娃之梟最新力作:論泰國政變與民主法治承蒙米那娃之梟不棄,願意將他寶貴的看法貢獻給友人分享,因此我也就大方轉貼出來:
潛水很久沒發言了!上來說一下!
首先,很謝謝懸鉤子大大的這篇。泰國政變的消息當初是一個朋友問我知不知道這個消息。比較好笑的是我的回答,我回問:「你是說最近這一次還是之前的?」。
泰國的歷史,尤其是近代化後的歷史是非常的有趣與值得省思的。泰國實際上進行近代化的時程非常的早。從拉瑪四世起,泰國王室就意識到近代化對這個國家的密切必要性。其後拉瑪五世大幅度與大力度的改革,使得拉瑪五世常為泰國人所懷念,幾乎被視為神明一樣的人物。迄今,拉瑪五世仍受泰國人普遍的敬重。其肖像與塑像仍具有神聖的意義。
不過,在這個國家進步與穩定的象徵(或支柱)之後,其實泰國政治中仍有不穩定的因素存在。而其中,以軍事政變作為政治大戲一幕的情形也屢見不鮮。自 1932年該國實施憲政後,已發生了二十次的軍事政變(包括這一次)。而這「多次的」的軍事政變,其實也發展出頗具「泰國特色」的軍事政變模式。也就是泰國軍事政變與世界上其他各地的軍事政變頗不相同。相對而言,平和而無害得多,而且也也頗具某種儀式性。一般而言,總是軍事政變組織先出兵佔領政府機關與電視台或電台。然後宣布已政變,如果成功晉見泰王,得到泰王的認可或默許,如此政變即算成功,否則則會失敗。這種模式,當然,某方面來說,使得泰國的政局不會太過劇烈。特別是在當年東南亞一片共產革命的風潮中,泰國相對穩定的度過這波浪潮。
然而,也因為這樣的格局,外界對於「軍事政變」這一詞在泰國的政治意義其實很難掌握。軍事政變本身就是一種體制外的行動,本來就是對現有體制的否定,而決定不惜以最極端的暴力形式—軍事行動—來否定現存的一切。軍事政變意味著暴力性的否定,所要建構的,是全面性的秩序。但作為一個特殊觀察對象的泰國,卻不是如此。歷來的政變,幾乎都僅僅是以取代現行行政高權為目的。然而作為權力性的至高代表,也就是泰國王室,基本上不但是不予挑戰,實際上卻又是其尋求其最終終局式的支持以取得正當性與合法性。因此,每次行禮如儀的發動軍事政變,佔領政府機關區、電台,公布政變文告,尋求泰王支持,既成了程序,也成了儀式。這個儀式,不單單是官方的模式,也成了權力合法化的表彰儀式。
從而,整個政體的更替與政權的交換,來自於這一類皇家權威而被遵守與信服。這樣的權威授與並擴及至政變這類否定體制性的行為,可謂獨步世界,令人嘆為觀止!但其這種將軍事政變「收編」而成為准體制性或儀式性的作為,是否也使其初衷先天地或後天地喪失了涵蓋全面性否認不義體制(淪為否定特定執政者)的深度與廣度?則頗值進一步的思考。
至於懸鉤子與上面很多人都以表明的法治問題,我也不揣簡陋來說一下。
基本上,民主與法治是整套的價值與體制。更精確的說,欲作為一個民主國家,主張民主國家中所保護的基本權利、自由與人性尊嚴等普世價值,是透過符合憲政基本價值與秩序之法治精神而積極體現。民主與法治,實係整個民主體制所必定涵攝,從來不可區分。言論之表達自由,固為基本權利與自由。然而並沒有因此取得破壞法治精神與運作而超越其他權利的優越地位。以為表達自由就意味這表達者超越他人的優越地位,這不但是一種誤解,也是一種幻想。
政治的立場與偏好,無論包裝成什麼道德或意識型態色彩,都只是主張者的主張。若要真正的達成民主國家的體制建構與議題解決則非依法治不可。對於人民的權利,非依法定程序予以裁判認定,不得予以剝奪。這是對於人的基本保障。而政治人物固無高於其他人之特權,也沒有被剝奪而使其受到低於一般人的保障。棄守法治轉換為人治的偏好,這是公共領域的災難與失德。而從議題而言,理性的公民社會面對問題,是形成公共議題予以充分有效的溝通,而形成公共論述與政策,並通過法定的程序通過法律或預算而予以實踐。凡此種種,在民主法治的體制內,無論去留、訴追,還是議題之討論、政策之形成,都有賴基於民主法治的實踐。民主法治無由割裂,亦無由分開評價。
而設若有人甚且迴避這一切,要訴諸以既難衡量,又難有定論之標準,則實在難以做一個公共議題選擇之標準或準繩。其實,退萬步言好了!有人要主張那莫深如諱的所謂「高道德標準」,雖然本人並不贊成,但還是願意在以下的前提接受:
請公布評價的客觀標準,並且堅持無分差別的一體適用!隨機性與個案性的祭出所謂高道德,只是令人感到驚人的偽善與偏頗,更難以建立足堪信服的論述!而對於公領域的實踐而言也是難被實踐與認同。
民主法治也好,道德也罷,其價值都在於實踐與信守,並且是一體性的對待。批評元首,甚至是單純的好惡都是民主國家的自由之民的權利。然而,進入公共領域後,一定的規則與邏輯的尊重信守,不但是因為背後公權力或懲罰的約制,更重要的是,這是對自我與全體價值的肯定與承認。如若真的想要遁逃脫免這基本價值與權利所實施所必須恪遵的義務與認同,那麼只有對於整體體制全面性的否定。這是「革命」的真諦,也是源由。但是,也請主張者自己牢記這段箴言:「革命者必先革自己的命,然後才談革命!」。這是革命者的基本道德與基本認知。天底下沒有只想佔盡便宜地在對自己有利部分選擇要享受體制上的權利,卻對因此產生的責任與義務通通要求脫免的無賴革命家。這種行徑,在土匪之流的罪犯幫派中倒是屢見不鮮!切記!切記!
Posted by 米那娃之梟 at 2006年09月21日 07:35
首先,很謝謝懸鉤子大大的這篇。泰國政變的消息當初是一個朋友問我知不知道這個消息。比較好笑的是我的回答,我回問:「你是說最近這一次還是之前的?」。
泰國的歷史,尤其是近代化後的歷史是非常的有趣與值得省思的。泰國實際上進行近代化的時程非常的早。從拉瑪四世起,泰國王室就意識到近代化對這個國家的密切必要性。其後拉瑪五世大幅度與大力度的改革,使得拉瑪五世常為泰國人所懷念,幾乎被視為神明一樣的人物。迄今,拉瑪五世仍受泰國人普遍的敬重。其肖像與塑像仍具有神聖的意義。
不過,在這個國家進步與穩定的象徵(或支柱)之後,其實泰國政治中仍有不穩定的因素存在。而其中,以軍事政變作為政治大戲一幕的情形也屢見不鮮。自 1932年該國實施憲政後,已發生了二十次的軍事政變(包括這一次)。而這「多次的」的軍事政變,其實也發展出頗具「泰國特色」的軍事政變模式。也就是泰國軍事政變與世界上其他各地的軍事政變頗不相同。相對而言,平和而無害得多,而且也也頗具某種儀式性。一般而言,總是軍事政變組織先出兵佔領政府機關與電視台或電台。然後宣布已政變,如果成功晉見泰王,得到泰王的認可或默許,如此政變即算成功,否則則會失敗。這種模式,當然,某方面來說,使得泰國的政局不會太過劇烈。特別是在當年東南亞一片共產革命的風潮中,泰國相對穩定的度過這波浪潮。
然而,也因為這樣的格局,外界對於「軍事政變」這一詞在泰國的政治意義其實很難掌握。軍事政變本身就是一種體制外的行動,本來就是對現有體制的否定,而決定不惜以最極端的暴力形式—軍事行動—來否定現存的一切。軍事政變意味著暴力性的否定,所要建構的,是全面性的秩序。但作為一個特殊觀察對象的泰國,卻不是如此。歷來的政變,幾乎都僅僅是以取代現行行政高權為目的。然而作為權力性的至高代表,也就是泰國王室,基本上不但是不予挑戰,實際上卻又是其尋求其最終終局式的支持以取得正當性與合法性。因此,每次行禮如儀的發動軍事政變,佔領政府機關區、電台,公布政變文告,尋求泰王支持,既成了程序,也成了儀式。這個儀式,不單單是官方的模式,也成了權力合法化的表彰儀式。
從而,整個政體的更替與政權的交換,來自於這一類皇家權威而被遵守與信服。這樣的權威授與並擴及至政變這類否定體制性的行為,可謂獨步世界,令人嘆為觀止!但其這種將軍事政變「收編」而成為准體制性或儀式性的作為,是否也使其初衷先天地或後天地喪失了涵蓋全面性否認不義體制(淪為否定特定執政者)的深度與廣度?則頗值進一步的思考。
至於懸鉤子與上面很多人都以表明的法治問題,我也不揣簡陋來說一下。
基本上,民主與法治是整套的價值與體制。更精確的說,欲作為一個民主國家,主張民主國家中所保護的基本權利、自由與人性尊嚴等普世價值,是透過符合憲政基本價值與秩序之法治精神而積極體現。民主與法治,實係整個民主體制所必定涵攝,從來不可區分。言論之表達自由,固為基本權利與自由。然而並沒有因此取得破壞法治精神與運作而超越其他權利的優越地位。以為表達自由就意味這表達者超越他人的優越地位,這不但是一種誤解,也是一種幻想。
政治的立場與偏好,無論包裝成什麼道德或意識型態色彩,都只是主張者的主張。若要真正的達成民主國家的體制建構與議題解決則非依法治不可。對於人民的權利,非依法定程序予以裁判認定,不得予以剝奪。這是對於人的基本保障。而政治人物固無高於其他人之特權,也沒有被剝奪而使其受到低於一般人的保障。棄守法治轉換為人治的偏好,這是公共領域的災難與失德。而從議題而言,理性的公民社會面對問題,是形成公共議題予以充分有效的溝通,而形成公共論述與政策,並通過法定的程序通過法律或預算而予以實踐。凡此種種,在民主法治的體制內,無論去留、訴追,還是議題之討論、政策之形成,都有賴基於民主法治的實踐。民主法治無由割裂,亦無由分開評價。
而設若有人甚且迴避這一切,要訴諸以既難衡量,又難有定論之標準,則實在難以做一個公共議題選擇之標準或準繩。其實,退萬步言好了!有人要主張那莫深如諱的所謂「高道德標準」,雖然本人並不贊成,但還是願意在以下的前提接受:
請公布評價的客觀標準,並且堅持無分差別的一體適用!隨機性與個案性的祭出所謂高道德,只是令人感到驚人的偽善與偏頗,更難以建立足堪信服的論述!而對於公領域的實踐而言也是難被實踐與認同。
民主法治也好,道德也罷,其價值都在於實踐與信守,並且是一體性的對待。批評元首,甚至是單純的好惡都是民主國家的自由之民的權利。然而,進入公共領域後,一定的規則與邏輯的尊重信守,不但是因為背後公權力或懲罰的約制,更重要的是,這是對自我與全體價值的肯定與承認。如若真的想要遁逃脫免這基本價值與權利所實施所必須恪遵的義務與認同,那麼只有對於整體體制全面性的否定。這是「革命」的真諦,也是源由。但是,也請主張者自己牢記這段箴言:「革命者必先革自己的命,然後才談革命!」。這是革命者的基本道德與基本認知。天底下沒有只想佔盡便宜地在對自己有利部分選擇要享受體制上的權利,卻對因此產生的責任與義務通通要求脫免的無賴革命家。這種行徑,在土匪之流的罪犯幫派中倒是屢見不鮮!切記!切記!
Posted by 米那娃之梟 at 2006年09月21日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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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那娃之梟 (註)
泰國政變的消息當初是一個朋友問我知不知道這個消息。比較
「泰國特色」的軍事政變【妙子的異鄉翦影】at 2006年09月22日 00:46
この記事へのコメント
嘻,我們都有志一同喲!
小梟真的寫得很好,淺顯易懂,有教育功用 :)
小梟真的寫得很好,淺顯易懂,有教育功用 :)
Posted by 妙子 at 2006年09月22日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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