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26日
想到巴米揚
對於穆聖漫畫的討論,我一直覺得台灣評論者,如陳映真,如報紙評論欄裏的某大學教授,認為西方與西方媒體以霸權姿態壓迫弱小的穆斯林與伊斯蘭教,這個論點本身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我也一直被來我部落格留言的讀者提醒,我看的是英文報紙,翻譯的是英國報紙,因此就是「西方觀點」。
可是陳映真等人的觀點就「非西方」了嗎?「反西方」就是「非西方」嗎?
我也一直被來我部落格留言的讀者提醒,我看的是英文報紙,翻譯的是英國報紙,因此就是「西方觀點」。
可是陳映真等人的觀點就「非西方」了嗎?「反西方」就是「非西方」嗎?
十二幅漫畫不該被畫,原因是穆斯林不贊成崇拜偶像。特別應該注意,在瓦哈比教義裏面,對於偶像這件事是深痛惡絕,特別反對為先知穆罕默德立像,(事實是,為穆聖畫像的,十二個丹麥畫家不是有史以來首創,早在數世紀前的波斯藝術裏,就曾經為穆聖畫過聖像。)因為瓦哈比教派的人認為,這樣會有減損信徒對真主安拉的崇敬。所以巴基斯坦的伊曼、塔利班重金懸賞的,希望殺死的,不是以拒絕穆斯林恐懼(或稱伊斯蘭恐懼 Islamphobia)、希望藝術家停止自我審查的日德蘭郵報的編緝,也不是不願干涉新聞自由的丹麥總理,而是畫出那些漫畫的漫畫家。
禁絕偶像,反對偶像崇拜這件事,許多台灣人都有深刻的體驗,也是基督教來台灣傳福音時,許多人沒辦法接受基督教士批評台灣人拜公媽這一點。所以,假如一個傳統的台灣人,在儒家慎終追遠傳統、與佛教、道教多神信仰浸潤下的台灣人,對於伊斯蘭教的禁絕偶像這一點應該有所反省與批評才是?

於是我想到了巴米揚大佛。
塔利班政權統治阿富汗的時候,就是以相同的「禁絕偶像崇拜」的理由,炸毀了有一千五百年悠久歷史、在興都庫什山附近的、巴米揚峽谷裏的佛像。
在2001年3月裏,法新社報導,當時的阿富汗政府頒布了一項命令:「根據神學士以及塔利班最高法院的裁決,所有阿富汗的塑像都應該被摧毀。這塑像應該被摧毀,原因是這些塑像是從前的不信教者所用來摹拜的對象。他們在現在也被尊敬、並且在將來有可能變成偶像。只有全能的安拉,才能受到崇拜,其他的都不能。」
當時的資訊與文化部長卡抓圖拉‧賈瑪爾(Qudratullah Jamal)告訴美聯社,這是他們全阿富汗四百名穆斯林教士的共同決定,他們認為這些大佛像已經違反了伊斯蘭的教義。
在3月6日,倫敦的泰晤士報引用慕拉穆罕默德‧歐瑪爾(Mullah Muhammed Omar)的話:「穆斯林應該對摧毀偶像感到驕傲,這種行動就是向真主的禮讚,因為我們摧毀了它們。」在3月13日,阿富汗的外交部長威基‧阿瑪德‧穆塔哇克(Wakil Ahmad Mutawakel)接受日本的每日新聞的採訪,他說這項決定絕對不是反抵制國際社會的經濟制裁:「我們要摧毀佛像,是根據伊斯蘭的法律,而這完全是宗教議題。」

伊斯蘭主義的塔利班政權,認為這些佛像是偶像,而且是非伊斯蘭的。在摧毀的期間,資訊與文化部長賈瑪爾感嘆道:「摧毀工作並不像人們所想的那麼容易。你不能用迫擊炮炸,因為這些佛像都是深深刻進山壁裏,黏得太緊了。」最大的兩尊佛像用掉了許多炸藥以及坦克炮彈,在一個月後,終於灰飛煙滅。
在當時,雖然伊斯蘭議會組織的會員國(包括當時唯三承認塔利班政權的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基斯坦)全部都讉責這件事,然而巴基斯坦的宗教事務長卻發表聲明,說這種滅像的行為是遵偱伊斯蘭法,可以被接受。(以上資料來源:維基百科Buddhas of Bamiyan。)
塔利班滅佛的行為在國際上引起了公憤,而佛教人士也有讉責。在2003年11月29日在錢穆故居發表演講的昭慧法師,也很明白地指出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權是對於任何一點異教徒痕跡都不放過,欲除之而後快的。
也許正如昭慧法師所指出來的,佛教的非暴力主義使得佛教徒在面對異教的壓迫時,只能扮演「退場」的角色。然而至少佛教徒還可以確切地指出,這是一種來自於伊斯蘭教狂熱份子的壓迫。
而這種壓迫,在塔利班政權叫囂著殺死丹麥漫畫家、殺死挪威、丹麥、德國的士兵時,竟然能夠得到許多台灣知識份子、媒體、民眾的原諒,認為那是為了反抗西方霸權的情有可原的行為。
「反西方」就是「非西方」嗎?在我們儒學與佛學的傳統裏,也常常要面對霸權與強權,發展出一套特殊的智慧與哲學,卻絕對不是是非不明、黑白不清、正邪不分的。什麼時候,許多台灣人已經失去了這種能力與基本價值?只能以「反西方」就是「非西方」奇怪邏輯來解釋這個世界上所發生的事?
禁絕偶像,反對偶像崇拜這件事,許多台灣人都有深刻的體驗,也是基督教來台灣傳福音時,許多人沒辦法接受基督教士批評台灣人拜公媽這一點。所以,假如一個傳統的台灣人,在儒家慎終追遠傳統、與佛教、道教多神信仰浸潤下的台灣人,對於伊斯蘭教的禁絕偶像這一點應該有所反省與批評才是?

於是我想到了巴米揚大佛。
塔利班政權統治阿富汗的時候,就是以相同的「禁絕偶像崇拜」的理由,炸毀了有一千五百年悠久歷史、在興都庫什山附近的、巴米揚峽谷裏的佛像。
在2001年3月裏,法新社報導,當時的阿富汗政府頒布了一項命令:「根據神學士以及塔利班最高法院的裁決,所有阿富汗的塑像都應該被摧毀。這塑像應該被摧毀,原因是這些塑像是從前的不信教者所用來摹拜的對象。他們在現在也被尊敬、並且在將來有可能變成偶像。只有全能的安拉,才能受到崇拜,其他的都不能。」
當時的資訊與文化部長卡抓圖拉‧賈瑪爾(Qudratullah Jamal)告訴美聯社,這是他們全阿富汗四百名穆斯林教士的共同決定,他們認為這些大佛像已經違反了伊斯蘭的教義。
在3月6日,倫敦的泰晤士報引用慕拉穆罕默德‧歐瑪爾(Mullah Muhammed Omar)的話:「穆斯林應該對摧毀偶像感到驕傲,這種行動就是向真主的禮讚,因為我們摧毀了它們。」在3月13日,阿富汗的外交部長威基‧阿瑪德‧穆塔哇克(Wakil Ahmad Mutawakel)接受日本的每日新聞的採訪,他說這項決定絕對不是反抵制國際社會的經濟制裁:「我們要摧毀佛像,是根據伊斯蘭的法律,而這完全是宗教議題。」
伊斯蘭主義的塔利班政權,認為這些佛像是偶像,而且是非伊斯蘭的。在摧毀的期間,資訊與文化部長賈瑪爾感嘆道:「摧毀工作並不像人們所想的那麼容易。你不能用迫擊炮炸,因為這些佛像都是深深刻進山壁裏,黏得太緊了。」最大的兩尊佛像用掉了許多炸藥以及坦克炮彈,在一個月後,終於灰飛煙滅。
在當時,雖然伊斯蘭議會組織的會員國(包括當時唯三承認塔利班政權的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基斯坦)全部都讉責這件事,然而巴基斯坦的宗教事務長卻發表聲明,說這種滅像的行為是遵偱伊斯蘭法,可以被接受。(以上資料來源:維基百科Buddhas of Bamiyan。)
塔利班滅佛的行為在國際上引起了公憤,而佛教人士也有讉責。在2003年11月29日在錢穆故居發表演講的昭慧法師,也很明白地指出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權是對於任何一點異教徒痕跡都不放過,欲除之而後快的。
也許正如昭慧法師所指出來的,佛教的非暴力主義使得佛教徒在面對異教的壓迫時,只能扮演「退場」的角色。然而至少佛教徒還可以確切地指出,這是一種來自於伊斯蘭教狂熱份子的壓迫。
而這種壓迫,在塔利班政權叫囂著殺死丹麥漫畫家、殺死挪威、丹麥、德國的士兵時,竟然能夠得到許多台灣知識份子、媒體、民眾的原諒,認為那是為了反抗西方霸權的情有可原的行為。
「反西方」就是「非西方」嗎?在我們儒學與佛學的傳統裏,也常常要面對霸權與強權,發展出一套特殊的智慧與哲學,卻絕對不是是非不明、黑白不清、正邪不分的。什麼時候,許多台灣人已經失去了這種能力與基本價值?只能以「反西方」就是「非西方」奇怪邏輯來解釋這個世界上所發生的事?
Posted by rosaceae at 19:58│TrackBack(1)
│伊斯蘭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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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najit si 228. Ti teq thviaf 1947 sixkheq ee sii, sviu khvoarmai leq: larn si eng symmih khoarn ee thaixto laai khvoar cittøex thoftøe ee legsuo? Si-mxsi kab Afghanistan ee Taliban zerngkhoaan kaxngkhoarn, cy’iaux si bøkaang zofng bøkaang p...
228, Hoafnserng ee Jidcie【Hydonsingore ee Hunhoarloo】at 2006年02月28日 12:22
この記事へのコメント
炸掉大佛的命令,正是在5年前(2001)的二月26日下的。
http://www.rawa.org/statues.htm
http://www.rawa.org/statues.htm
Posted by Hydonsingore at 2006年02月27日 04:13
我個人的印象是:在台灣公然說這漫畫風波所引發的暴動與後續的死亡懸賞「情有可原」的,其實不多啦~
大多數是兩邊各打五十大板,不過我現在很少看新聞,所以觀察不具代表性。
而且我覺得是因為在台灣,大多數人對於「批評他人的宗教信仰」(不管是什麼宗教)是存有顧慮的。
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台北清真寺董事長馬超彥,繼之前吳宗憲事件發言不當後,這次他又公然說了好幾次穆斯林的暴動「情有可原」。
我批判過的那句「言論自由不是要以『尊重別人』為前提嗎?」也是他說的。
巴米揚大佛這是更是對「不尊重穆斯林」的諷刺,要求別人尊重穆斯林,自身卻完全不尊重其他信仰?
大多數是兩邊各打五十大板,不過我現在很少看新聞,所以觀察不具代表性。
而且我覺得是因為在台灣,大多數人對於「批評他人的宗教信仰」(不管是什麼宗教)是存有顧慮的。
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台北清真寺董事長馬超彥,繼之前吳宗憲事件發言不當後,這次他又公然說了好幾次穆斯林的暴動「情有可原」。
我批判過的那句「言論自由不是要以『尊重別人』為前提嗎?」也是他說的。
巴米揚大佛這是更是對「不尊重穆斯林」的諷刺,要求別人尊重穆斯林,自身卻完全不尊重其他信仰?
Posted by anarch at 2006年02月28日 01:14
感謝Hydonsingore提供連結。
也感謝anarch大大的意見。兩邊各打五十大板,這樣是不夠好的。
我只希望我的這篇文章能夠直指核心,找出事情的關鍵與根源。
也感謝anarch大大的意見。兩邊各打五十大板,這樣是不夠好的。
我只希望我的這篇文章能夠直指核心,找出事情的關鍵與根源。
Posted by 台灣懸鉤子 at 2006年02月28日 04:28
http://news.bbc.co.uk/1/hi/world/south_asia/4736854.stm
BBC在2月21日報導,伊斯蘭國家組織Organization of Islamic Countries (OIC)讉責殺死丹麥漫畫家的暴力呼籲。秘書長Ekmeleddin Ihsanoglu說殺死丹麥漫畫家的懸賞是非伊斯蘭的,並且敦促穆斯林不要再以暴力抗議。
他在伊斯蘭馬巴德告訴記者:「說要去殺這人或殺那人,並不好笑。這是個嚴肅的議題,沒有人有權力叫別人去殺人。」(this is not a joke to go and say kill this or that.)
他說暴力的抗議,焚燒汽車與房子,無法在西方眼中保護真正的伊斯蘭精神。
「暴力弱化我們,暴力對我們不利。除了暴力之外,其他的事情才對我們有幫助。」
Ihsanoglu先生同時也讉責在穆斯林國家裏抵制歐洲產品的呼籲。
他說OIC正在向歐盟尋求保證,這種事件在未來不會再發生,也會向西方尋求伊斯蘭的尊嚴將會受尊重的保證。
他表示:「我們所希望的,西方將我們的感情算在〔言論自由〕的定義裏。不能做到這一點,就表示你們的信用以及歐洲價值的普世性有了問題。」
BBC在2月21日報導,伊斯蘭國家組織Organization of Islamic Countries (OIC)讉責殺死丹麥漫畫家的暴力呼籲。秘書長Ekmeleddin Ihsanoglu說殺死丹麥漫畫家的懸賞是非伊斯蘭的,並且敦促穆斯林不要再以暴力抗議。
他在伊斯蘭馬巴德告訴記者:「說要去殺這人或殺那人,並不好笑。這是個嚴肅的議題,沒有人有權力叫別人去殺人。」(this is not a joke to go and say kill this or that.)
他說暴力的抗議,焚燒汽車與房子,無法在西方眼中保護真正的伊斯蘭精神。
「暴力弱化我們,暴力對我們不利。除了暴力之外,其他的事情才對我們有幫助。」
Ihsanoglu先生同時也讉責在穆斯林國家裏抵制歐洲產品的呼籲。
他說OIC正在向歐盟尋求保證,這種事件在未來不會再發生,也會向西方尋求伊斯蘭的尊嚴將會受尊重的保證。
他表示:「我們所希望的,西方將我們的感情算在〔言論自由〕的定義裏。不能做到這一點,就表示你們的信用以及歐洲價值的普世性有了問題。」
Posted by 台灣懸鉤子 at 2006年03月02日 20:35
不知道這個OIC在穆斯林社會代表性如何?懸鉤子可以介紹一下嗎?
Posted by anarch at 2006年03月02日 23:40
anarch大大,以下是從網路維基百科上找來的資料:
「伊斯蘭會議組織 (منظمة المؤتمر الإسلامي) 為伊斯蘭國家組成國際組織,為聯合國常駐機構;該組織由遍及中東、中亞、西非、北非和印度次大陸的57個國家組成(2004年3月止),代表的人口約為13億。秘書處設在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的吉達市;現任秘書長摩洛哥人阿卜杜勒烏希德·貝爾克齊茲(Abdelouahed Belkeziz,任職四年,從2001年1月開始)
宗旨是促進各成員國之間在經濟、社會、文化和科學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消除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反對一切形式的殖民主義;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復民族權利和重返家園的鬥爭;支持穆斯林保障其尊嚴、獨立和民族權利的鬥爭」
我前貼文太快,OIC是Organization of the Islamic Conference的縮寫,應該翻成伊斯蘭會議組織才是正確的。
還有顯然他們的秘書長已經換人做了,上述資料的秘書長任期四年的話,現在應該是已經換人了,目前應該就是這位讉責暴力的Ihsanoglu先生。
「伊斯蘭會議組織 (منظمة المؤتمر الإسلامي) 為伊斯蘭國家組成國際組織,為聯合國常駐機構;該組織由遍及中東、中亞、西非、北非和印度次大陸的57個國家組成(2004年3月止),代表的人口約為13億。秘書處設在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的吉達市;現任秘書長摩洛哥人阿卜杜勒烏希德·貝爾克齊茲(Abdelouahed Belkeziz,任職四年,從2001年1月開始)
宗旨是促進各成員國之間在經濟、社會、文化和科學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消除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反對一切形式的殖民主義;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復民族權利和重返家園的鬥爭;支持穆斯林保障其尊嚴、獨立和民族權利的鬥爭」
我前貼文太快,OIC是Organization of the Islamic Conference的縮寫,應該翻成伊斯蘭會議組織才是正確的。
還有顯然他們的秘書長已經換人做了,上述資料的秘書長任期四年的話,現在應該是已經換人了,目前應該就是這位讉責暴力的Ihsanoglu先生。
Posted by 台灣懸鉤子 at 2006年03月03日 01:10
關於OIC,巴基斯坦日報前兩天有一篇相關報導,大意是當地的宗教領袖、退休軍人等,指責其對西方採取的 『懷抱歉意』的態度,並認為OIC 應當趕快脫離 『加護病房』,扮演真正的伊斯蘭領袖的腳色,而不是扶不起的阿斗。
http://www.dailytimes.com.pk/default.asp?page=2006%5C02%5C27%5Cstory_27-2-2006_pg7_50
http://www.dailytimes.com.pk/default.asp?page=2006%5C02%5C27%5Cstory_27-2-2006_pg7_50
Posted by morning at 2006年03月03日 08:01
多謝兩位的資料分享。
Posted by anarch at 2006年03月04日 03:56
anarch大大,您是夜貓子呀!o(^-^)o
Posted by 台灣懸鉤子 at 2006年03月04日 04:04







